■一家不合法“小餐桌”被取缔,但有托管孩子需求的家长还是把孩子留在这里
7月17日,因扰民和缺少相关手续等原因,位于石市西城盛世小区2号楼一层的一家“小餐桌”被新华区卫生局取缔。本报昨日报道此事后,众多读者来电反映正规“小餐桌”难找的问题。
昨日,石市桥东、桥西、裕华、新华、长安5个区的卫生监督部门介绍,石市的正规“小餐桌”共有36家,可接纳不到1000名孩子,已经满员。而石市有到“小餐桌”就餐需求的孩子,远超这个数量。市场的需求导致很多非法“小餐桌”应运而生,也使很多选择非法“小餐桌”的孩子面临健康、安全隐患。
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管处处长刘旭表示,石市正对全市范围内的非法“小餐桌”进行排查,对有改造价值的非法“小餐桌”督促其进行正规化改造,无改造价值的则予以取缔,以使更多的孩子和家长受益。
经营者说
不合法“小餐桌”难转正
7月17日,随着石市西城盛世小区2号楼1层的“小餐桌”被取缔,11层的另一家没有正规手续的“小餐桌”也难以维系。
11层的“小餐桌”经理王女士说,最近新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一直在查“小餐桌”,使得她原本只有6个孩子的“小餐桌”也难以再经营下去。
“我是大学本科生,懂法律,我也知道没有手续早晚要被查到,但是我从去年11月开始想要办手续,直到现在都没有办成。”王女士说,她去年11月份在小区买了套135平方米的房子,之后办了“小餐桌”,不但可以看管自己的孩子,还可以帮别人照看孩子,觉得这个工作也很适合自己,想要长期发展下去。
王女士说,她先去办了健康证,又去当地工商分局给“小餐桌”核实了名字(确定名字未被占用),可是由于小区物业担心“小餐桌”扰民不出具相关证明,而环保系统也不同意给她开具环境评估合格手续,使她无法继续办理下面的手续,“小餐桌”的身份一直难以转正。
租商铺办“小餐桌”不划算
那么,为了得到环保系统出具的环评审批,将居民楼里的“小餐桌”都“搬”到街上的商品房里,进行规范化的商铺经营是否可能呢?
西城盛世小区2号楼11层的王女士算了笔账:她自家的房子为135平方米,若想在一个较好的位置租赁同样大小的场地至少需要3000元以上的租金,而她接收的来“小餐桌”的孩子每月只交费180元,生源要达到16名以上才够交房租;再算上孩子的生活费、接送费、消毒柜等设施的成本费,她很难经营下去。
“在别人都在自家经营的情况下,我出去租商铺,费用成本就要提高,那我就无法和别人竞争,生意也难以维系。”王女士称。
记者调查
石市有36家正规“小餐桌”
昨日,记者采访了石市桥东、桥西、裕华、新华、长安5个区的卫生监督所,了解到石市市区共有正规“小餐桌”36家,都已满员或超员。
对于“小餐桌”,各区的评判标准和侧重要求并不统一。其中,桥东区、桥西区和长安区不允许“小餐桌”在小区居民楼里开办,这3个区分别有正规“小餐桌”2家、4家、2家。这8家正规“小餐桌”多是学校和办事处开办的。桥东区卫生监督所一主管食品安全的张姓负责人表示,2年以来没有前来申请审批的“小餐桌”。
裕华区、新华区共有正规“小餐桌”28家,这两个区允许“小餐桌”在居民区内开办,但要求“小餐桌”经营者必须有小区居委会或物业开具的不扰民证明。为了不扰民,严格限定每家“小餐桌”的人数必须在20人以下,如果接到扰民投诉可能对其进行关停。
裕华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赵彦波表示,他们鼓励学校开办“小餐桌”,这样便于监管。裕华区共有18家正规的“小餐桌”,有近10家是小学办的,另一些则开在居民区里。
新华区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刘建忠表示,目前,卫生部颁布的《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中没有对“小餐桌”环评进行明确要求,因此他们区内获批的“小餐桌”有一半是开在物业和居委会出具不扰民证明的居民楼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