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一名外地打工仔不到半年时间先后换了5家单位打工,其趁机盗窃财物,偷完转天就不辞而别。日前,河东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对该男子判刑5年。
被告人尹某现年24岁,外地人,去年春天来到天津市东丽区一洗浴中心打工。一天晚上,尹某溜进财务室,撬开抽屉暗锁,拿走现金13000元。此后,尹某又先后在河东、河西及塘沽等4家洗浴中心、大排档和小饭店应聘打工,先后盗取现金1600元和手机、储蓄卡等。尹某每次作完案后,转天就消失得无影无踪。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尹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00元。(通讯员 王琪 张弓 记者 解金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