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充分展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天津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日前,天津市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评选正式启动。市文明委印发通知对评选表彰工作作出部署。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自主自愿,以评促创,公平公正,好中选优,提高水平”的原则。
市文明委办公室将在基层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社会公示的基础上,综合运用部门审核、随机暗访、实地考察、材料审核、听取汇报等方法,对参评单位进行抽查,报经市文明委同意后,最终确定市级文明单位660个、市级文明社区142个、市级文明村镇90个。同时,为奖励在精神文明建设战线表现突出、工作成绩优异的个人,市文明委决定在全市评选表彰110名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年底,市文明委将对评选出的市级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文明村镇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记者 李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