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6月8日从大连市民政局获悉,大连市不断提高养老保障水平,目前,城镇“三无”老人集中供养标准已由过去每人每年6500元提高到8500元,并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万名城乡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
大连市是一个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先于全国13年进入老龄化社会。到2010年底,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已占人口总数18.03%。为此,大连市以完善法规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健全保障体系为核心,采取措施促进养老事业的发展。
今年4月,大连市再次提高农村“五保”老人保障标准,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提高500元。同时,按照自理、半自理和卧床等不同情况,城市低保老人每人每月也享受到100元、300元、500元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入住养老机构的半自理、卧床困难老年人,每人每月则享受400元、600元的介护补助。同时,70至79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按当地城市低保标准上浮20%享受分类救助。此外,大连市还累计为近2万名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1643万元。
据了解,近年来大连市投入2.6亿元,新建61所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全市共有城乡养老福利机构300多所,养老床位3.1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30张。记者朱勤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