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偷车、偷牛奶,抢小麦、抢猪羊,在一年的时间里,一伙蟊贼作案多达130余起。日前,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团伙进行了审判,7名被告人一审分别领刑,其中被告人李臣超因犯盗窃罪、抢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人分获13年到20年不等的刑期。
经审理查明,2005年7月至2009年11月间,被告人李臣超等7人先后在亳州多地进行盗窃。仅2009年,该团伙就实施盗窃抢劫130余起。
令人惊讶的是,这伙歹徒实施盗窃时什么物品都不放过。2009年3月24日夜,被告人李臣超等人窜至利辛县旧城镇代园村一百货商店,盗窃摩托三轮车、白酒、香烟、方便面、牛奶、电磁炉等物,被盗物品共计价值8900余元。所得物品均被几个人瓜分。
2009年5月,该团伙又在居民家里盗窃羊、鸽子、猪等活物。除了盗窃,该团伙甚至到居民家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夺小麦、豆子等物。据统计,仅被告人李臣超就参与抢劫犯罪1起,抢劫财物价值4800元,参与盗窃犯罪84起,盗窃财物价值267565元。(江淮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