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公安消防局获悉,即日起至5月31日,全市范围内启动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坚决遏制建筑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等引发火灾事故。
消防部门要求,对设有外保温材料民用建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及备案抽查的受理,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外保温材料的设计说明、施工做法;在外保温材料施工前,原审核部门对材料的燃烧性能检测报告、施工做法进行核准,并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外保温材料消防安全承诺书后,方可同意施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受理,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外保温材料燃烧性能检测报告、竣工报告。凡是建设单位不提供上述相应申报文件的,一律不受理;凡是外保温材料设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出具审核、备案抽查合格意见书;凡是在验收中发现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应提请政府组织有关主管部门督促建设单位拆除易燃、可燃保温材料。 (通讯员李建伟 记者冯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