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媒体曝光家乐福“价签猫腻”
昨日价签统一了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标得低、卖得高,一件货、两个价”。昨日,媒体曝光了家乐福河北店“天天低价”商品多个价签存在问题的现象,报道引起商家和消费者的关注,同时也引起物价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天津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已经正式立案调查,并于见报当日对家乐福河北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家乐福回复媒体,对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承诺执行“五倍退差”补偿消费者。
现场
物价局立案调查现场取证
昨天上午,天津市物价局监督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对家乐福河北店进行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对报道中涉及的两款产品价签进行了现场调查取证,并要求超市方面提供相关的账目情况。媒体前期“取证”的相关材料也同时提交给物价部门。
按照程序,物价部门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取证后,会根据掌握的情况,按照《价格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对该案件进行定性,之后根据定性的结果再决定对超市的处罚情况。
家乐福及时调整问题价签
在现场,记者看到,家乐福河北店已对所有存在问题的价签进行了调整。
在该超市粮油货架区,写有“金龙鱼深海鱼油调和油1.8L 29.90元”的巨型的蓝色价签已经撤下,更换为印有“福临门均衡植物调和油1.8L 24.50元”字样的价签,价签上标明该价签的打印日期为2011年4月21日。在该超市调料区域,每袋1元的低价酱油也已经由“天立二级袋装酱油”更换为某品牌三级袋装酱油。新标签的打印日期同样为4月21日。
在副食货架区,6.5元每瓶的朝升400克花生芝麻酱也被重新摆在货架对应的位置,9.5元每瓶的朝升混合芝麻酱则被放在另外一个货架区域,避免消费者混淆。而在米面货架区,“5kg包装的香满园特选珍珠米 29.90元”的价签因为该产品缺货,也已经被撤下。
回应
家乐福致歉
承诺“五倍退差”
昨天下午,家乐福河北店回复媒体——发来《家乐福关于价签问题的说明》,对于4月21日报道的关于家乐福门店出现的价签问题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的歉意。家乐福河北店表示高度重视相关问题,并出台三项措施:
1、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家乐福100%执行“五倍退差”政策,即商品收银价格如高于商品的标签价格,家乐福将给予顾客差价5倍的赔偿。
2、特别检查小组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尽最大努力减少此类事情的发生。
3、针对此次报道中的天立二级袋装酱油(其购买日期为3月24日至4月21日)及金龙鱼深海鱼油1.8升(其购买日期为4月17日至4月21日),在此期间购买以上两种商品的顾客可凭购物凭证(家乐福河北店购物小票)到家乐福河北店退其差价,家乐福严格履行“五倍退差”的承诺。
最后,家乐福河北店表示感谢社会各界对公司的关注和监督,公司会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管理和培训,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微博反馈
保留小票防“价签猫腻”
媒体的报道也引起读者的普遍关注,一些读者看到报道后,纷纷在新浪微博上留言评论此事。
微博名为“爱很难”的网友留言说,“如果一家跨国公司连监管都不到位,我很难想象它是怎么发展成一个跨国公司的……”
微博名为“桔子晒太阳”的网友提到了自己在超市的遭遇,“周末遭遇‘极品’事件,在某‘国产’大超市购物,结账时发现一袋枣多收了1.6元,后来仔细一核对购物小票,当天买了6袋腊肠,没想到每袋都多收了6块,这就是36块,气啊!”
微博名为“林火灿”的网友提醒说,以后得仔细看价格条码。微博名为“離_席” 补充说,去超市结账后要保留小票,以便核对。
编后语
家乐福的道歉
我们能否相信
李萌苏
家乐福又道歉了。
媒体昨日曝光家乐福河北店“天天低价”商品存在“价签猫腻”之后,市物价局对此立案调查。而家乐福对此的反应也很迅速,除了对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还承诺“五倍退差”。
这样的道歉与退赔,对于消费者来说并不陌生。就在今年年初,国家发改委宣布,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欺诈行为,家乐福中国区总部1月26日发表声明,向消费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并称执行“五倍退差”政策;2月1日,家乐福中国区总部发表“致歉信”,再次向顾客道歉,承诺把价签监管纳入日常工作……彼时如此郑重的歉意声犹在耳畔。时隔两月有余,同样的“价签把戏”,让消费者再度错愕,不禁要问,同样的道歉补偿,还能否相信其中的诚意?
特别是家乐福提出的“五倍退差”。令人遗憾的是,更多的顾客对这项政策反应平淡。超市退差要求有购物凭证,大多数消费者的购物小票早已不知去向;而若说发现这样的价格猫腻,一位消费者说得好:“除非我一件一件地记录、并且核对价格,不然很难发现结算价是否与标签价一致。”据当时媒体报道,从1月27日至30日上午,上海家乐福超市所有门店受理的顾客退赔仅为五起,退赔金额总计25元左右。
对此,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法务部副部长唐健盛说:“任何一家有良知的企业,都应该知错就改。很可惜,这次我们从家乐福等超市身上并没有看到足够的诚意,所谓的‘5倍退差’,实际上还是‘顾客发现,赔偿;顾客没发现,就不赔偿;超市发现,也不赔偿’的老做法。”推彼及此,我们这次曝光的天津家乐福河北店问题,尽管市物价局仍在立案调查中,但如果家乐福依旧“复制”这样的道歉和退赔,那么几乎可以预见,无论调查结果和惩罚力度如何,类似事件还会出现,无法避免。
今年1月30日,新华社播发长篇文章“三问家乐福”:一问是真心认错还是敷衍了事?二问“偶然失误”还是“制度性欺诈”?三问跨国巨头为何“淮橘为枳”?面对如此相似的猫腻重演,笔者不由想发出第四问:若连致歉和退赔都不能真心诚意,你还能让消费者相信什么?(记者 刘连松 李萌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