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死不起”、“葬不起”,这是时下社会上对殡葬行业乱象的描述。随着社会文明的进步,现代生活理念渐入人心,倡导“厚养薄葬”,倡导低碳、环保的殡葬方式成为风向标;同时,需要政府用制度规范殡葬行业,从根上剔除“炒墓”现象,政策到位了,“天价墓地”也就没有市场了。
死人与活人“争地”?
殡葬改革,实现了火化尸体从而产生了骨灰如何处理的问题,而另一个现实是,许多人最终选择了保留亲人骨灰。于是,就有了墓园、墓穴的火爆、兴盛,“天价墓地”在国内屡见不鲜,福建就出现了800万元的天价墓地,听来令人咋舌。
据了解,我省目前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经营性公墓有100家左右,沈阳有19家。这些墓园、公墓基本能够满足省内群众的殡葬需求。省殡葬协会会长江登云向记者介绍,我省墓地价格总体趋势平稳,在国内属于低位、常态运行。
他认为,其实,从长远发展来看,无限制地发展墓园并不是长久之计,因为土地资源毕竟有限,无限制地发展,最终就会是“死人与活人争地”,这也是人们最不愿意看到的。
最近,有关墓园的用地年限问题被炒得沸沸扬扬,20年、50年、70年,众说纷纭。其实,这里存在的误区需要阐明,墓园用地与商品房住宅开发用地是截然不同的概念。丧户购买的只是墓园的使用权,而非产权;此外,国家还没有法律法规对墓地的用地年限做出明确界定。
沈阳市龙泉墓园总经理王继君认为,墓园是根据土地取得时,按合同约定的年限,有的是50年,有的是70年;丧户所购墓穴土地使用权的年限应该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土地使用年限,从而实现公墓用地循环使用和公墓的可持续发展。
“无限制发展公墓不但会出现死人和活人争地现象,也会给历届政府造成麻烦,一些投资者会有更多的短期行为,到头来就会出现,土地资源逐渐没有了,老板卷钱逃跑,墓地却没人管了……”
业内人士认为,每个城市应该按照每年死亡人口的数量,把殡仪馆和公墓纳入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根据我国民俗一般的三代以内,到曾祖父这辈一般很少有人上坟了,墓穴使用权年限应在25-30年或20加10年,如果后继有人愿意延续使用可与墓园续签合同,如后继无人则按无主坟处理,将该块土地重新开发使用。
源头阻断“炒活人墓”
据记者了解,墓地销售就全国而言相当混乱,这些乱象也是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而产生。
江登云认为,杜绝所谓的“炒活人墓”现象,避免一些企业、个人投机,从墓地中渔利,其实最好的办法,简单也管用,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墓地销售一定要实行实名制,就像买飞机票、银行卡一样要身份证,合同约定是谁就葬谁,这就不存在“炒活人墓”、“搞传销”一类的问题了。
“其次,公墓一定要确保公益性,高、中、低档价位都有,让不同的消费群体都能得到满足。 ”
据记者了解,以沈阳市龙泉墓园为例,时下,每个墓穴从660元、990元、2990元、4000元、1万元,直到10多万元的各类档次都有,可以满足不同层次人们的需求。
随着城市发展的外延和农村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会老龄化高峰期的到来,殡葬业已成为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而随着殡葬改革而诞生的公墓行业从1993年至今,已经走过了18年的历程,可是,至今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没有行业标准,从而造成殡葬行业无序发展的乱象。
没有标准就无法制定行规。省内业内人士呼吁,殡葬改革近20年,到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法规和行业标准,加快立法、制定行业标准尤为重要。我国应该尽快立法,各省、市、自治区,也应积极跟进,根据国家法律制定出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条例,来规范殡葬行业。 记者 朱 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