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昨日从市质监局获悉,《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这是天津市首个道路交通指引标志设置强制性地方标准,该标准对天津市道路交通“洋路名”进行了规范。
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王金海表示,目前天津市部分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仍然沿用老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路牌指示为中文加汉语拼音。随着天津市国际知名度的提高,天津市外国游客大量增多,这种标志的局限性逐步显现,因此该规范在不违反国家规范的前提下,为减少外国游客在天津市旅游的障碍,规范标志上的中英文双语环节。
据了解,该《规范》起草单位为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征求意见阶段公示日期为4月8日至5月8日,征求意见通过后将经过审查发布。《规范》适用于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城市快速路除外)的设置,并首次规范了天津市城市道路交通指引标志的英文对照,例如“环路”的对照英语为“Ring Road”,“高速”为“Express Way”。在英语缩写表中,“Road”为 “Rd”、“Street”为“St”。在图例中,“外环线”则被翻译成“Outer Ring Rd”,“天津站综合交通枢纽”则为“TianJin station integrated transport hub”。此外,《规范》还针对看标志者所在位置及朝向等事宜进行了规范。
市交管局设施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规范》实施后,天津市新建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将严格按照其要求设置,原有不符合规范的道路交通指引标志将有计划地逐步更换。(记者 宋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