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为有效防止伪造、变造公证书等不法现象发生,本月起,全市公证行业启用电子印章系统和域内公证书水印纸。
电子印章是指将公证机构公章及公证员签名章的印模制作成电子数据形式。今后出具的公证书,不再像以前那样先打印出公证书再加盖印章,而是通过软件将印章调出,加盖于公证书电子文本上,通过彩色打印机一次印制生成。域内公证书专用水印纸,是本市公证机构出具的在我国领域内(港澳台除外)使用的公证书。其不再使用普通的A4纸,而是用专门印制的印有“天津公证专用”字样的纸张,且每张均有唯一编号(以“TG”字母开头)。 (通讯员单彬 杨仲轩 记者冯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