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原本因为“英雄救美”的壮举,他与她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谁知后来他竟对她家人疯狂杀戮,致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日前,(山东)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吴绪根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附带赔偿被害人及其亲属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25.9万多元。
来自禹城市农村的90后女孩尚某与现年28岁的被告人吴绪根是在一场“英雄救美”的壮举中认识的。那是2009年3月的一天,在济南打工的尚某下班后去逛公园玩,不料遭到几个小流氓的欺负,幸亏来自泰安市东平县农村、同样在济南打工的吴绪根遇见,并出手打抱不平、吓跑了那些家伙。从此,尚某与吴绪根相识,并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
2009年腊月十八,两人一起到东平县的吴绪根老家举行了结婚仪式。由于女方年龄太小,他们两人没有领出结婚证来,便又于当月的一天来到禹城市农村的尚某家举行订婚仪式。订婚后,吴绪根就在尚某家里住下来过春节,不料过年期间两人吵了几次架,或许是看透了吴绪根为人粗野暴虐的劣性,从此女方对他非常不满。
2010年2月24日即大年正月十一,吴绪根泼倒洗衣服的脏水时,没注意泼到院中粮囤上了,招来尚某的一顿训骂,吴绪根生气便举起菜刀想砍尚某,后被尚某的家人及时制止。此事发生的第二天,尚某便打电话给吴绪根的父母,让他们前来商量退婚的事。
第三天即当月26日上午,两家经协商解除了婚约,尚某退还了男方的6600元彩礼钱,吴绪根便在父母的带领下离开了女方家门。谁知,吴绪根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对女方退婚怀恨在心,认为女方全家人坑骗了他,在离开女方家门的途中他总想伺机返回砍杀尚某,与其家人同归于尽。
当天中午,当吴绪根和父母一起来到禹城汽车站时,他只买了两张车票让父母都登上了回东平老家的公交车,而吴绪根自己悄悄消失在父母的视线里。吴绪根的父母都非常熟悉儿子的为人秉性,他们担心儿子要返回女方报复惹事,便急忙打电话把这一情况告诉女方家人,并提醒说吴绪根“情绪非常冲动”、要女方家人“小心着点”。于是,女方家人为了防范吴绪根再上门报复,便作了些准备,并让尚某到叔叔家睡觉过夜去了。不料,血光之灾还是发生了。
经审理查明,当天深夜11时许,被告人吴绪根携菜刀爬墙潜入尚某家院内,并从牛棚里拿了一把四棱铁叉在手上。大约零时许,感觉尚某家人都睡觉了时,吴绪根悄悄地进了北屋,发现尚某不在房间,便掀开其奶奶的被子打听尚某去向未果,大为恼火的吴绪根便开始动手杀戮起来。他先是用菜刀朝尚某奶奶的腿部砍了一刀,尚某的奶奶滚倒在地上爬时,他又朝其头上砍了数刀,直至其不动为止。这时,尚某的父亲在门外呦喝叫骂,吴绪根闻后便又来到院中持铁叉与其打斗,铁叉很快被尚某的母亲夺掉,吴绪根便又用菜刀朝尚某的父亲头上连砍数刀,后他又追上正在打电话报警的尚某母亲,朝其头面部砍了数刀,继而朝正在床上睡觉的女友年仅10岁的妹妹头颈部砍了数刀。作案后,吴绪根潜逃至青岛打工期间被警方抓获归案。经法医鉴定,尚某的父亲系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尚某的奶奶、母亲均为重伤,其妹妹轻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吴绪根目无国法,因婚恋纠纷而对被害人一家怀恨在心,蓄意报复行凶,深夜持刀翻墙入室,极其残忍的砍杀被害人全家,造成一人死亡、二人重伤、一人轻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尤其是被告人吴绪根作案手段残忍,主观恶性大,作案手段残忍,所造成影响极坏,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严惩。遂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吴绪根自知罪恶深重,在法定期间内没有提出上诉,现该判决依法正在报请上级法院复核中。(陈伟斌 刘培强 朱学勇 郑春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