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1年2月19日零时,辽宁省国家安全机关将开通全省统一举报电话96007,原各市国家安全举报电话号码同时停止使用。这是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的。
据悉,举报电话96007的开通,是倡导和鼓励公民和组织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权力和义务,积极支持配合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震慑、防范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国家安全机关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是新时期受理举报工作的新渠道,是深入开展平安辽宁建设的迫切需要。
附:针对公民和组织关心的有关国家安全举报方面问题解答
问:哪些行为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组织、策划或者实施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活动的;
6、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危害国家安全的;
7、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民族分裂,危害国家安全的;
10、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擅自会见境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重大嫌疑的人员的。
问:公民和组织在维护国家安全时有哪些义务和权利?
答:《国家安全法》中明确了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2、公民和组织应当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3、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应当直接或者通过所在组织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
4、在国家安全机关调查了解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公民和有关组织应当如实提供,不得拒绝。
5、任何公民和组织都应当保守所知悉的国家安全工作的国家秘密。
6、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
7、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非法持有、使用窃听、窃照等专用间谍器材。
8、任何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超越职权、滥用职权和其他违法行为,都有权向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检举、控告。上级国家安全机关或者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查清事实,负责处理。对协助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或者依法检举、控告的公民和组织,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此外,《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对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进行了具体规定:
1、机关、团体和其他组织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应当接受国家安全机关的协调和指导。
2、公民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向所在组织报告的,所在组织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或者公安机关报告,不得延误。
3、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有权要求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制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问:如果公民和组织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应如何举报?
答:任何公民和组织如果发现有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员、行为和线索,既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拨打96007举报电话,也可以写信或直接到当地国家安全机关反映。国家安全机关会对所提供的情况或线索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将受理举报处置情况向举报人进行反馈。
问:国家安全机关对公民和组织举报危害国家安全行为有何奖励?
答:《国家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国家对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组织和个人给予保护,对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贡献的给予奖励。
重大贡献是指: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线索,发现、破获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的;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重要情况,防范、制止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发生的;密切配合国家安全机关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表现特别突出的;为维护国家安全,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表现特别突出的;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工作中,成绩显著的。
为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积极性,奖励在支持、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公民和组织,辽宁省国家安全厅举报受理中心制定了《奖励办法》,规定对举报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做出特别重大贡献的组织或个人将视情重奖,并给予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国家安全机关将会对举报人的一切情况给予严格保密。(记者 霍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