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7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通知,山东省高速公路将免征两天通行费,但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山东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九)20时起至2011年2月3日(农历正月初一)2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1年2月1日(农历腊月廿九)20时起至2011年2月5日(农历正月初三)2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时间,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未联网收费高速公路以及普通路桥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入口车道的时间为准。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车道收费员按正常程序操作,出口车道收费员在免费时段内,收回通行卡,按军车键免费放行,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但超限10%以上货运车辆,仍需要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负责人告诉记者,春节期间高速公路收费站工作人员将正常上班,防止部分大货车趁过节恶意超载损坏路产。
据统计,在往年免费时段,山东省各级公路车流量是平时的数倍,免收通行费超过一亿元。(记者 杨传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