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停车要给停车票,明明是计次收费却被私自改为计时收费,昨天上午,市交管局联合物价部门“暗访”市内占路停车场。
规范道路停车泊位的管理,也是今年交管部门开展的机动车停车秩序整顿行动中的一项,专项整治道路停车泊位占压无障碍设施和人行道、不按规定方式和时间停车、停车场外溢等,达到道路停车泊位无占压无障碍设施、无超范围增设停车泊位、车辆停放规范有序等管理标准。到目前为止,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处已经联合市发改委物价局执法监督分局的工作人员行动了近一个月的时间。
据市交管局停车场管理处的工作人员介绍,最近这一个月以来,两个执法部门共检查市内道路停车泊位200多处,其中有30多处有违规行为,其中包括南开区白堤路占路停车泊位、宾水西道时代奥城附近的占路停车泊位、烟台道占路停车泊位等。这些违规的停车场存在乱收费、超范围经营、工作人员上岗不佩戴上岗证、收钱不给停车票以及服务态度差等问题。已经委托由属地交警支队、大队监督这些违规的占路停车场依法进行整改,对违规的停车场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处罚。
据了解,目前本市一共有道路停车泊位3万多个,在新的收费标准还没有执行之前,这些收费的占路停车泊位还按照现有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也就是说像滨江道、和平路、古文化街这样的繁华地区或是旅游景点实行单次计费标准,每次3元,其他一般地区2元/次。在日常的工作中,不少市民反映有些占路停车泊位多收费或是超范围经营,市民若发现有违规占路停车场,可以向物价部门或是辖区交警支队、大队进行投诉。
■ 现场一 和平区友谊新天地附近
昨天10:30左右,一辆红色轿车停在友谊新天地的占路停车泊位上。当驾驶员交了停车费准备离开时,被早已等候在一旁的执法人员拦截。据驾驶员反映,他的红色轿车停在这里,停车场收费4元/小时,先期缴纳10元押金。不但如此,停车场管理员在收取押金后没有给他任何票据。
按照现行的收费标准,这个占路停车泊位实行单次计费,每次停车3元。而停车场管理员按照每小时4元的标准收取停车费已经涉嫌乱收费,在执法人员的监督下,管理员退回7元。
■ 现场二 和平区华安街万达广场附近
昨天10:00左右,记者跟随执法人员来到华安街万达广场附近的占路停车泊位。在将机动车停进车位后,一名身着便装的中年男子上前来收取停车费。但是他没有按照规定佩戴上岗证,而且在收取3元停车费之后,也没有给停车票。
经过调查,执法人员发现,华安街上分属于联华停车公司、和平区存车总站的两个占路停车场的工作人员都存在违规行为,他们也将依法对这两家停车公司进行处理。(李柏彦 通讯员 杨毅 王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