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南开大学与天津市卫生局在天津市眼科医院签署合作协议,成立南开大学眼科医院。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建立紧密的教学与科研合作关系,市眼科医院加挂“南开大学眼科医院”院牌,医院原隶属关系不变;双方设置专门的教学管理机构,对临床教学实施有效的管理和检查,加强南开大学眼科医院临床教学基地建设;双方共同投入专项教育经费,联合培养医学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南开大学可根据规定,对市眼科医院承担教学工作的人员进行遴选并聘任相关教学职称,聘任人员可以南开大学教师身份申请各级教学科研项目;市眼科医院按照有关就业政策可择优录用南开大学毕业生。(李海燕 通讯员 韦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