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月18日,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十一五”期间,我省下大气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基本建立了以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为主的城镇住房保障制度,共有93.97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5年来,我省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从2005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几年来,全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以让棚户区居民安居乐业为目标,全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基本解决了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的居民住房问题。同时,各地区、各部门坚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建立了以廉租住房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制度,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使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截至2010年年底,我省累计完成廉租住房保障28.38万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29.32万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0.05万户,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6.22万户,合计改善93.97万户居民住房条件。其中,城镇受益人口达到290万人,超过城镇人口总数的10%,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记者李江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