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昌平区东小口镇某村原村主任王某因涉嫌受贿在昌平法院受审。检方指控,王某非法收受建筑公司老板所送奥迪A6轿车。王某辩称借钱买车,事后已分三次还了钱,拒认罪。本案未当庭宣判。
被告人向老板“借钱”
49岁的王某是昌平区东小口镇某村人。曾因诈骗罪被判刑4年半。2007年开始担任该村村委会主任,后又兼任书记。
据拿下该村改造水管工程的建筑公司老板供述,他得知该工程后,找到王某商量。王某说想买奥迪钱不够,想借点钱。他和王某当天买了一辆40多万的奥迪A6,买车和办手续都是他花的钱。当时没打借条,也没定还款日期。
王某供述,他后来将奥迪过户给另一名朋友,但一直是他实际使用。
辩称无权为老板谋利
去年5月12日,检方接到举报线索电话通知王某到检察院接受询问,王某随后“失踪”,检方进行网上追逃。6月1日,王某开着一女性朋友的马自达轿车在江苏昆山被巡警查获。王某当时供述,逃跑是担心“失去自由”。
检方指控,王某非法收受建筑公司老板(另案处理)送予的奥迪轿车一辆,并为其谋取利益。
昌平法院昨日开庭审理此案时,王某认为自己无罪。他辩称,自己和建筑公司老板算是朋友。自己已分三次还了购车款。当时村里自来水改造是镇水务站具体负责,自己没权力帮建筑公司老板谋取利益。
对于逃跑,他翻供称当时不能确定来电人是检察院的,在江苏被查是想开车去上海,并非逃跑。
本案未当庭宣判。
焦点
奥迪购车款是否归还
在接受警方调查中,建筑公司老板做了多次笔录,在王某是否归还购车款这一细节上曾出现反复。最终他称王某并未还钱,表示之前反复是因为考虑王某尚未到案,担心王某对他和家人不利。
王某的妻子作证称,2008年年底,她一次性拿了40万元让王某还钱。
王某昨日当庭称,自己已经分三次还清这笔钱,妻子记错了。
王某的辩护律师认为,建筑公司老板供述相互矛盾,不能作为定罪证据。
公诉人认为,王某购买高达40万元轿车时,一点不过问车价、手续费等细节,事后称三次还钱,既没有人证,又和其妻说法不相符,相反这一供述恰恰和建筑公司老板并未还钱的说法相印证。加上其他证据,足以印证他并未归还购车款。
- 追访
村民:村主任开奥迪扎眼
王某同村一村民称,王某是村里的能人,1998年就开始干个体小公共汽车,2000年起一直在村里盖房出租。他家有近百间房出租。
有村民称,王某从2007年当上村主任后,村里曾给他配了一辆伊兰特公车,但王某后来开辆奥迪A6回村,村民们难免有些议论。“镇里的领导都开不起奥迪,因此有村民担心他涉嫌腐败。”
昨日,王某证实自家每年光租金收入就至少五六十万元。他承认自己开奥迪引起“老百姓叨叨”,但他“喜欢奥迪”,就买了。(记者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