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前天,记者从天津市召开的全面推广应用醇基液体燃料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依据《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关于“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使用50公斤以上的压力罐装燃料作为烹饪热源”的规定,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下发了《天津市醇基液体燃料及专用燃烧器使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市安委会决定,在全市餐饮业、建筑施工及企事业单位食堂取缔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并全面推广应用醇基液体燃料。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介绍说,近年来,天津市因瓶装液化石油气造成的事故已占相当比例,其主要原因为: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特种设备,使用分散,管理难度大,易导致事故发生;此类设备的使用大多缺乏相关的检测检验,爆炸威力较强且多处于人员密集场所。据统计,目前全市注册备案的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达21700个,没有注册备案的约有8000余个。其中,餐饮业、建筑业、机关学校食堂使用数约占总数的60%左右,企事业单位食堂使用50公斤的比例约占30%。
醇基液体燃料是煤炭清洁利用的一种新型能源,与液化石油气相比,爆炸极限高、无压、环保、经济实用,可节约成本10%至15%,是替代液化石油气的首选液体燃料。天津市于年初开展了部分企业首批试点,经中铁十八局隧道工程、天津三建等92家企事业及餐饮业单位的试点运行,均取得良好效果。下一步,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全市将加大推广力度,并要求各区县、各部门明确分工,通力合作,落实责任,确保此项工作抓出成效,见到实效。至年底前,在全市建筑、餐饮、学校等领域推广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并与各区县、各部门的年终工作考核指标挂钩,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记者 柳悦 通讯员 言金明 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