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记者9月26日从河北省教育厅获悉,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我省将全面建立起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资助面达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20%。目前有关具体实施方案正在酝酿制订中。
我省近年来不断完善助学政策体系,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两免一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职学校和中职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并逐步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免学费政策。但截至目前,我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制度尚未完全建立,贫困高中生难以得到有效资助。
据了解,我省即将出台的家庭困难高中生资助政策已明确,资助政策将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实行,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按比例分担,资助面约占全省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至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划分为2—3档。此外,普通高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用于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并进一步落实、完善鼓励捐资助学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设立奖学金、助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