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30日,记者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根据中央统一部署和要求,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检察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7部门联合发出公告,确定今年山东省继续开展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此次招录面向全省检察系统、公安系统、司法系统基层单位,招录培养计划为400人,其中检察系统22人,公安系统126人,司法系统252人。
据了解,此次招录旨在培养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此次试点招录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另外,省里还拿出招录计划的10%,专门用于招录“项目生” (即“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列入专门计划的“项目生”,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4日-7月7日,笔试时间确定为7月31日、8月1日两天,考生登录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dsi.gov.cn和www.sdrs.gov.cn)或山东人事 考 试 信 息 网(www.rsks.sdrs.gov.cn)查看招考简章,并在规定时间登录网站提交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
此次招录培养分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专科教育三个层次,山东大学、山东警察学院和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三所院校被确定为培养院校。其中,山东大学试点班,采取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和法学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检察院业务方向;山东警察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公安业务方向;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专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司法行政方向。
本次招录继续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择优录取,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和规定的服务年限到基层政法机关工作,并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杨凡 王成吉 范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