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了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市建设交通委从即日起至6月30日,开展全市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对全市所有在施工程挨个“过筛子”。
按照“谁承包、谁负责”的原则,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分包企业对分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直接负责。市建设交通委要求,总承包企业要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对不能全额支付工程款的或在结算中存在争议的,也要先确定一个暂定金额进行支付,优先用于保障农民工工资发放。为保证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款支付情况进行监管,对由于拖欠分包工程款引发重大集体上访事件而造成不良影响的企业,将强行动用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处罚。除了进行通报批评以外,还要在媒体曝光,记入企业诚信档案,天津市企业将给予停止招投标、外地进津企业给予禁止进津或清除出市的处罚。(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