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5月底开始,河北省秦皇岛市3000多辆公务用车将被统一贴上标识,这一工作到6月底完成。秦皇岛市希望通过这一举措,杜绝公车私用现象,强化公务用车使用监管,以降低党政机关车辆运行费用。
据介绍,秦皇岛市在每辆公务车挡风玻璃的右上方张贴的“公务用车”标识为蓝色椭圆形,其正面印有“秦皇岛市公务车”的字样以及车辆的编号和监督电话,反面则印着严禁用公车办婚事、外出观光旅游、接送子女上学等公车私用行为的廉政提示。
秦皇岛市“公务用车”标识张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连波介绍,张贴标识活动启动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市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省直管部门乡级以上单位产权属本单位所有的公务车,政法系统的所有冀O牌照的公务车,都必须张贴该标识。政法系统的制式警字牌照的专用执法车和其他部门的制式专用执法车及皮卡车,20座以上的面包车除外。
据介绍,如发现不张贴标识、瞒报公务车辆、蓄意损坏和销毁“公务用车”标识的单位和人员,一经查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并予以通报曝光,同时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一把手的责任。财政部门取消该单位的维修费、保险费、燃油费等项经费的拨付。
据了解,张贴标识每两年审核更换一次,市民如发现规定公务用车未贴标识或贴标识的公务用车私用等行为,可拨打当地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李俊义、王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