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近日,河北省环保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的6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突击检查。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全省范围内通报和挂牌督办,以促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省政府《强化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年实施方案》要求,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是今年运行管理年的监管重点。从61家城镇污水处理厂检查情况看,主要存在六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收水率不足。部分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滞后,运营负荷偏低,收水率达不到设计能力的60%或应收水能力的75%,不能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效率。
二是进口废水浓度高。一些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企业,废水处理不达标即排入管网,也有一些向污水处理厂排水的企业擅自停运污水治理设施,偷排偷放,造成城镇污水处理厂进口废水COD浓度增高,影响正常运行。
三是出口废水浓度超标。造成出口废水COD超标的原因主要有:进口废水浓度过高、企业为降低运行成本故意偷工减料、偷排偷放,以及污水处理厂在升级改造过程中,部分处理工段未使用、部分废水未经处理,造成外排废水超标。
四是中控系统建设滞后。大多数污水处理厂已建成了中控室,并已投入运行,但存在的问题较突出。普遍存在自动监控设施未接入中控系统、无历史数据曲线、有的汇编数据可进行人工任意修改,中控系统软件不符合要求、硬件建设缺项等问题。一些污水处理厂没有按照规定配备双向电源,如遇停电则处于瘫痪状态。
五是自动监控设施问题突出。自动监控设施存在进出口未安装、不能运行、流量计不准确、无维护制度和运行台账等问题。所检查的污水处理厂中,大多数污水处理厂无自动监控设施维护制度和运行台账;部分污水处理厂出口COD的测定,不能准确反映外排废水COD浓度。普遍存在排污口未规范化建设,无标准的流量测量装置等问题。
六是污泥处置不规范。有些城镇污水处理厂未执行环评制度,在污泥处置中存在污泥上清液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污泥未进行压滤、污泥外运没有手续、无运行管理台账等问题。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的上述问题,省政府高度重视,副省长孙瑞彬作出批示:“除通报外,再对存在的问题比如进水口和排水口取样超标问题,详细分析,分难易程度限期整改,对易整改而不改的要实施项目限批。在这个问题上态度要坚决,不然上了这么多污水处理厂就真的成了虚设。”
为落实孙瑞彬副省长的批示要求,督促各市(县、区)政府高度警觉,切实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监管工作,省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存在的上述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省环保厅对晋州市等8家存在超标排放或偷排偷放问题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实施了挂牌督办。
河北省环保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通报中对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加强对收水范围内企业的监督排查力度,保证企业治污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满足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严防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行为;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监察力度,增加现场检查和抽样监测频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和自动监控设施的规范使用;对污水处理厂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的行为要依法严厉处罚,按照《河北省污染物减排条例》规定,对企业和法人代表实施“双罚”。对问题突出、长期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收水区域内涉水项目的环保审批。
为促进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河北省环保厅将继续开展城镇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检查、执法稽查和暗查抽查等活动,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通报,对问题严重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再次进行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