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尽可能增加停车困难地区的泊位供给,天津将对易地建设停车设施设置“高门槛”。
5月24日,天津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进天津市停车设施规范有序发展意见》。根据该意见,今后天津新建、改扩建项目所配建的停车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新建、改建项目如果确实因为场地条件限制,难以按标准配建停车泊位,需按所缺泊位数缴纳易地建设费,易地建设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该项目楼面地价的4倍,每个泊位按30平方米计算。停车泊位易地建设费将上缴天津市财政,纳入停车设施专项引导资金。
记者了解到,为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结合城市轨道交通和公交场站等项目建设,今后天津还将在外环线、快速路环线周边,规划建设一批大型公共停车场。通过实施低价停车政策,鼓励市民换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形成“停车+换乘”模式,减少进入中心城区的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