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厦门航空有限公司离职员工范某因多次被拒载将原东家及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告上法庭,一审被驳回后范某提出上诉。记者今日(4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根据本报之前的报道,范某离职后,在多次搭乘厦航航班时,被以存在安全隐患为由遭到拒绝。之后,范某以侵犯人格尊严为由将厦航告上法院,要求赔偿5.5万元精神抚慰金和5800余元经济损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厦航一系列行为均不构成对范某人格权的侵犯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范某不服向北京二中院提起上诉。(李松 黄洁 李希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