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市民郭大爷的儿子被无盖井摔伤后,执著的他历时两年找了20多个单位,甚至打了3起官司,竟然到现在都没有找到这口窨井的“娘家”。筋疲力尽,却心有不甘。郭大爷更担忧的是,在骑着自行车四处维权的过程中,他还发现了10多个张着“血盆大口”的无盖井,同样长时间无人问津。每一口井都肯定有产权单位,摔了人产权单位就躲起来不见人,难道就真的没有办法?维权怎么这么难?
一个“只认死理”的反映人
66岁的郭大爷性格耿直、认死理。今年4月1日,郭大爷第三次从法院拿到了败诉判决书,但他仍铁了心要“讨个说法”。2008年5月18日晚8点左右,他的儿子骑自行车在辰昌路非机动车车道上,由西向东行驶到刘园地铁站附近时,被这里的无盖井摔伤。“下颌骨骨折,右侧踝状突骨折。口腔医院给做了钛板固定术,并连续接受了3次手术,手术治疗历时近一年。”
儿子先是要忙着看病,病好后又要忙于工作,维权的事交给了郭大爷。关键问题是,无盖井是谁的?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难倒了所有人。交警北辰支队双口大队的事故民警接到报警后,询问了10多个单位,均无进展。无奈,民警通知了郭大爷,一同查找,但共同找了3个月,同样没有结果。
“先找了排水、市政,都说不是。有人怀疑是通信井,我们又找了所有的通信部门,如移动、铁通、网通、天津通讯管理地铁交通信号管理处,这些单位同样都摇头否认。有人建议找找附近的国防科研单位,我们又找了北空部队团部、七零七所,也都不是。”郭大爷说,找产权单位的路行不通,他就开始找政府部门,“大宽马路上设井,政府管理部门总应该知情吧?道桥处、市政局、规划局……能跑的单位,都跑遍了,能查的档案都查了,同样没有任何线索。”
无奈之下,郭大爷甚至将市道桥处等单位列为被告,3次起诉到法院。郭大爷认为,道桥处等单位应该对道路上的管线井承担监管、巡视等职责,“马路上没有井盖,摔了人,道桥处就应该有责任给我找出无盖井的娘家,如果找不出来,那么,你就应该给我赔偿。”不过,郭大爷的说法并没有找到法律的支持,一年多的官司打下来,或是因证据不足,或是因起诉主体不对,法院3次都驳回了大爷的起诉。
“为了这个事儿,我找职能部门不下100次。实事求是地说,我中过一次暑,在冰雪路上摔过3次,我内心很苦,但不敢和家人说,怕家人担心。每次外出都很辛苦,有时上午办不完的事,需要下午办,中午去什么地方呢?就在外面歇歇脚,多冷多热都一样。其中的甘苦,只有我自己知道……”郭大爷越说越动情。
郭大爷告诉记者,周围的人都说,摔人的时候,这个井盖已经丢失近半年,但一直无人过问。“太可怕了,这么大的隐患竟无人过问?怎么就找不到产权单位?我这辈子就跟无盖井较上真儿了,无论再困难,也要讨个说法,要给职能部门提个醒,让他们把老百姓的事真正当事儿……”
一个“及时蒸发”的管理单位
记者尝试着与排水、网通、移动等单位,其结果与郭先生所说无异,对方都称摔人井与自己无关。
交警北辰支队事故民警刘先生接受采访时,对于郭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我们足足找了半年,跑了20多家单位,谁都说不是他们的。我们也没有想到,这么简单的事情,处理起来会这么难。”
记者找到道桥处了解情况时,负责处理该事件的法制科韩女士也感到很委屈。“我们同情郭大爷的遭遇,但是,他找我们起诉,告错了对象。谁摔的你,你去找谁。”韩女士说,道桥处仅是城市道路的养护、管理人,而不是道路管线井的管理、维护人。“也就是说,我们管的只是路面。什么电线杆、交通设施,垃圾箱啦,也都不归我们管。辰昌路建成后,这口摔人的井就一直没有人来跟我们交接,我们也就无法知道这口井究竟是谁的。如果有单位来备案,我们应该接收,但也只是帮忙看着。管,是客情;不管,也是本分。”
韩女士说,无盖井摔人的情况,天天都在发生,道桥处虽然同情市民,但也很无奈。她建议郭大爷去找规划局等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都应该在规划局有登记,郭大爷找规划局查不到底档,我也没有办法。”韩女士说,郭大爷一直认为道桥处在事后把这口无盖井给填埋了,就说明道桥处对该井有责任,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法院诉讼时,我们是应法院的要求,把这口井挖开查看管线,事后,我们怕这口井再摔人就给填埋了。不想,学雷锋反而受误解。”
至于这条辰昌路的建设单位,韩女士说她也不清楚。
不过,对于道桥处的说法,郭大爷始终不能认同。“这条路是2005年建的,到现在已近6年,道桥处竟然说不知道该路的投资主体和所有权人,也不做查找,这样做,是不是有点说不过去?此外,法律规定,城市道路管理部门巡查中发现管线井缺损的,应当及时通知产权单位。摔人的井井盖丢失近半年,道桥处巡查时没有发现,是不是也有责任?”
一些“或许有用”的解决之道
记者采访获悉,本市关于井盖的管理,依然是“各家自扫门前雪”。据业内人士介绍,包括排水、供水、热力、电力、燃气、通信、消防、路灯等各种检查井在内,总共有近40家的井盖产权单位。“这也就意味着,一旦无盖井摔人,就要找这40家单位挨个去问。如果好好答对还好,如果明明是自己的井却不承认,那真要折腾死人了……”
因井盖被盗、损坏未能及时安装而造成市民受伤、甚至死亡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政府部门难道真的就束手无策?有业内人士指出,井盖缺失,多数是因被盗导致,首先,应从源头堵住井具被盗现象。此外,相关城市管理部门也应积极应对,“据了解,目前除了传统的铸铁井盖之外,还有混凝土井盖、复合材料井盖。找到一种既可以发挥井盖作用,又不能当作贵重材料去卖钱的新产品,是不是可行之策?”
针对井盖丢失后无人认领的困扰,业内人士也提出了很多解决办法。其实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并不是很困难。其一,建议政府部门建立规范的窨井登记制度,对于已有的窨井,进行全部的盘查,所有产权人必须到指定单位(如道桥处等)做登记备案,不做登记备案的,一律填埋处理。对于新建的窨井,所有建设单位也必须到该指定单位做登记备案,不做登记的,发现后,同样一律填埋并处罚。其二,现在的井盖上都印有产权单位,一旦丢失,就找不到主人,不便于产权归属的确认。“如果能做到防患于未然,在铸井盖时,就在井盖、井圈处都打上字,或者打上编号,问题就解决了。井盖可以丢,但井圈不会丢,一样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产权单位。”
诚然,井盖是个“小事儿”,但这个“小事儿”却牵扯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出行安全,同样是个应该引起足够重视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