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犯罪嫌疑人郑民生被押上法庭。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犯罪嫌疑人郑民生在法庭上受审。新华社记者 张国俊 摄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日上午8时,南平市中级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3.23”郑民生故意杀人案,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法院依法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郑民生进行辩护。经过3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经合议庭十几分钟合议,12时12分左右,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郑民生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并判附带民事赔偿合计500万左右。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郑民生因屡次恋爱受挫,又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遂悲观厌世,进而产生行凶杀人的恶念,并选择小学生为作案对象。2010年3月23日上午6时20分许,被告人郑民生从家中厨房中携带出一把长约30厘米的尖刀,离家来到南平市延平区文体路108号实验小学附近伺机作案,7时24分左右,被告人郑民生见该校门口聚集了数十名等候入校的学生,便混入人群中站在校门口空坪南侧水泥路旁,站到实验校小学三(2)班值日班长陈佳慧身后,用左手托住陈佳慧下巴,右手持刀朝陈佳慧脖子抹去,导致陈佳慧颈动脉、静脉喉管破裂,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郑民生在学校门口四处追杀小学生,“抓住一个,就往要害捅”后被当场的群众阻止并控制,郑民生才将尖刀扔到地上,并坐到路边的水泥墩上。经法医鉴定,8名被杀害小学生均因人体重要血管、重要脏器被锐器切断,刺破造成大出血死亡,5名住院抢救过来的学生均为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民生因恋爱受挫,与同事、家人关系不和,而悲观厌世,竟持利刃疯狂朝无辜的13名南平实验小学的颈部、腹部等人体要害部位猛割,猛捅,致8人死亡,5人重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被告人供认不讳,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被告人郑民生犯罪动机明确,犯意坚决,手段残忍,情节之恶劣,后果之严重令人发指,依法予以严惩。法院同时对该案刑事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郑民生当庭表示要上诉。(郭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