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市国土房管局获悉,自本月起,将市内六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的重残或双残家庭纳入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这次“扩面”中的重残家庭是指家庭成员残疾等级为一级或二级的家庭;双残家庭是指同户籍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以上(含)残疾等级均在四级以上的家庭。重残和双残家庭的认定,以2010年3月1日前颁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为准;2010年3月1日之后,新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须在持证满2年后方可申请。
重残或双残家庭申请实物配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市内六区非农业常住户口,家庭人口在两人以上(含);二是申请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在600元(含)以下;三是申请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平方米(含)以下;四是申请家庭未享受廉租住房、经济租赁房(含实物配租和租房补贴)、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住房保障政策。(雷风雨 姬臻 蒋春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