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视台新大楼北配楼发生大火。资料图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已经正式受理央视大火案。记者今天上午了解到,首批被告人徐威等21人以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被公诉。
2010年2月21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将央视大火案公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央视新址办主任徐威等21名被告人被控危险物品肇事罪。根据国务院春节前公布的调查结论,发生在2009年元宵节之夜的央视大火被认定为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在火灾救援过程中造成1名消防队员牺牲,6名消防队员和2名施工人员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亿余元。
据知情人士透露,昨天下午,二中院的工作人员已给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打电话,通知该院已经受理了央视大火案。在起诉书中,21名被告人中,排在首位的是徐威。
同时,这名知情人士还透露,法院称半个月内不会开庭,如果开庭的话,会提前7天通知。
据了解,21名被告人中,包括央视和施工单位的员工。他们接央视新址办通知后,安排了燃放活动、当晚的消防、保安工作。其中,中建公司人员还提供了架子管,协助安装燃放架,并安排烟花进场。
通过起诉书可以看到,首批21名被告人均被以同样罪名起诉。其中有的是因决策指挥、运输燃放被追究责任,有的则是因监管不力而致事故发生。据一位刑事辩护律师分析,法院会以责任大小量刑轻重不同。如果罪名成立,徐威等人可能会被处以刑期的上限,同时他们的公职也将全部被免。
据悉,央视大火危险物品肇事案主要针对央视新址办违规燃放烟花问题。今年北京“两会”期间,朝阳检方透露,北京市建委、质监局5名干部也因在火灾中涉嫌渎职被公诉至法院。(记者张伟娜洪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