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来自云南省公安厅的信息表明,近期曲靖市等地连续发生数起以养殖“黑豚”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警方提醒:群众对此类信息应提高警惕,切勿轻信。
警方透露,最近,曲靖、大理等州市多次发生此类案件,案件涉及范围广、受害群众众多、损失严重。如2008年8月至2009年11月期间,宣威市某黑豚养殖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宁某某以签订养殖合同为名,以每组种黑豚800元至1500元高价出售给养殖户,声称提供跟踪扶持、指导,待子黑豚长成后高价回收。截至目前其已发展养殖户62户,涉及贵州盘县,昆明嵩明,大理洱源,曲靖宣威、富源、陆良、马龙、会泽、沾益等地。有的养殖户出资10.5万元认购黑豚70组。但宁某某等人仅回收过少数几次,此后收取养殖资金108万元后潜逃。
警方分析,此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是犯罪手法迷惑性强,公司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司法公证书一应俱全,经营具有合法性、可信性。二是犯罪分子以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群众,并在初期让部分投资者很快获利,尝到甜头,后期以回收资金周转问题拖延收购,待达到其预期目的后,即携款潜逃。三是诈骗名目不断翻新,基本上有动物养殖、树苗繁育、入股分红、认领股权、办会员卡、优惠卡、推销产品提成等。四是把农民群众作为侵害目标。犯罪分子抓住一些群众知识贫乏,分辨力低,容易上当的特点,利用他们缺乏投资辨别力,急于发财的心理,大肆宣传,诱骗他们参与。(记者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