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1月22日)获悉,2009年,天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401.5万人,医疗保险参保444万人,分别比上年增加25万人和44.9万人。今年,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继续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不断扩大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继续加强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将实现420万人,医疗保险450万人,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分别实现245万、300万和205万人目标,实现由社会保险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的迈进。
养老医疗保障实现城乡一体化
去年,天津城乡居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顺利启动,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农村居民和未参保的城镇居民纳入保障范围。从去年9月1日启动到年末,参保缴费达到18.7万人,65万城乡老年人按月享受生活费补助,年补助5亿元。在做好新农合运行工作,保障农村居民看病就医的基础上,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涉农区县全部参加市级统筹,新农合人员过渡到新制度,去年年末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到485万人。养老和医疗两项保障制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城乡居民一体化发展。
门诊特殊病范围增加到12项
社会保险待遇全面提高。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4.4万元提高到5.5万元,门诊特殊病范围增加到12项,合并了住院和门诊特殊病起付线,取消或降低了875种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减轻了参保患者就医负担。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大幅提高,较好地保障了工伤人员和女职工的权益。
社保基金管理日趋规范。基金账户管理更加严格,基金征缴当日归集,银行联网结算率达到100%,实现了“零现金”结算。加强社保基金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高质量完成了社保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保障了基金安全运行。
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
今年,天津将全面实施新农保政府补贴政策,重点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制度。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范围。去年年底前已经参保的被征地农民,仍按照原办法执行;今后新增被征地农民,以上年农民纯收入的40%为基数一次性缴足15年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障规定计发养老金。所需资金从土地出让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中安排,确保被征地农民应保尽保。
130家乡镇卫生院看病能“刷卡”
今年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全面整合实施的第一年,重点工作是完善制度,方便农民看病就医。加快乡镇卫生院联网结算,一季度要完成130家。加快理顺管理服务体制,充分发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原新农合服务中心、学生医保服务中心、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及商业保险五支经办队伍的作用,确保参保患者医疗费用及时报销。
困难企业退休人员享基本医保
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同时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与单位缴费脱钩,确保21万困难企业退休人员连续享受基本医保待遇。提高医保最高支付限额,门诊、住院和大额医疗费救助分别提高到5500元、15万元和30万元。调整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制度,按医院级别确定报销比例,引导小病进社区。
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失业人员个人不缴费,享受与城镇职工相同的医保待遇。仅门急诊待遇一项封顶线就由每年3000元提高到了5500元。
实施城乡统一的医疗救助制度,城乡低保、特困救助、农村五保人员以及其他特殊困难人员还将得到医疗救助。同时,增加1—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提高工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扩大工伤职工用药、诊疗范围。
服务业定员定额参保工伤险
灵活参保方式,对规模小、人员少的企业,实施解捆参保,保障基本需求;对各类商贸城、产业园、创业园,要协调管理部门,上门办理参保登记;对使用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可优先参加农民工医疗工伤综合保险;继续推进商贸、餐饮等服务业“定员定额”参加工伤保险,巩固发展建筑业农民工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对长时间拒不参保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全面推行网上申报,实施委托扣款、银行临柜、P0S刷卡等多种缴费方式,方便用人单位参保缴费。
医保消费实现动态网络监控
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执行,逐步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公开制度。完善社会保险监督机制,建立社保基金监督软件信息系统。抓紧制定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办法,完善总额预付制,逐步建立按病种、人头付费和谈判付费等综合结算模式;调整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办法,个人账户资金专项用于医疗消费;开展医疗保险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医保诚信档案管理,建立医保消费动态网络监控系统;实行医保费用指标信息披露制度,严厉查处欺诈骗保、侵吞基金的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