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随着“25条房产新政”到期,从本月初开始,市民买卖房屋时享受维修基金、房产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契税等相关费用均恢复了正常。1月19日,记者从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25条房产新政”涉及公积金贷款的部分优惠政策也已回调。
据悉,“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品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现已回调到“首付款不低于30%”。另外,原来的“对于已经缴存公积金且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其再次购买住房时,可按有关政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享受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政策”,也回调为“已经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在未还清前,再次购买住房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据了解,沈阳将在今年一季度召开春季房交会,在房交会期间,要继续执行各种一次性的优惠政策,让利消费者。一是减免交易手续费、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二是继续执行购房契税补贴政策。三是合理确定普通商品住房和改善性住房的界定标准。(彭跃东、于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