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月19日,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了及时提高低保群众的生活水平,沈阳市即将实施《关于建立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低保金每年都会“水涨船高”。
“自然调整”机制的建立,是对沈阳现行低保制度的补充和完善,更科学更动态。“自然调整”机制遵循四项原则:一是坚持低保标准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原则;二是坚持低保标准与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联动的原则; 三是坚持低保标准相对稳定,短期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通过价格补贴方式解决的原则;四是坚持贫困群体共享和谐社会经济发展成果的原则。
沈阳实施低保政策十多年以来,低保调标进行了5次,做不到年年调整,可是物价年年涨,低保群众的生活水平得不到及时的改善。《意见》实施后,沈阳市城乡低保标准与主要经济指标联动机制。每年在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发布上年统计公报之后,由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对低保标准进行测算,根据测算结果报请市政府审定,决定是否调整城乡低保标准及调整额度。
为确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的有效实施,目前组建了包括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社会经济调查局在内的城乡低保标准自然调整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了主要经济指标和城乡低保人员基本生活需求费用的基期数据备案和监测制度。(记者 高晓红 实习生 白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