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2010年,天津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650万平方米8.5万套,向7.5万户低收入家庭发放租房补贴,同时进一步扩大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和经济适用住房政策覆盖范围,启动面向非拆迁家庭提供经济适用住房试点工作,这是记者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了解到的。
2010年,天津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范围由市内六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连续1年以上(或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待遇)且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的家庭,扩大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5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600元的重残和双残家庭。同时,启动“新家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对象放宽至非拆迁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试点工作。2010年先利用双港、华明两个“新家园”的现有八九千套房源,在中心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中先行开展,预计下半年开始非拆迁家庭经济适用房全面试点。
2010年,还将积极平稳推进危陋平房改造,年内完成危陋房屋拆迁200万平方米4.4万户,其中市区99.5万平方米3.5万户,城中村100.5万平方米0.9万户,对拆迁户进行妥善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