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月11日,省物价局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物价部门切实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做好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
省物价局要求全省各地进一步加强对大宗农产品、初级产品供求和价格的动态监测,重点加强对价格涨幅较高的生活必需品的监测,快速妥善处置价格异常上涨。同时,全省要以维护群众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为重点,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及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对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
省物价局提出,各地可通过适当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发放临时补贴等多种方式,缓解生活必需品涨价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同时,积极探索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的新领域、新途径,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基金在稳定物价和保障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