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发现前妻与一名男子逛超市,被告人武某怒火中烧,持弹簧刀朝这名男子猛捅,造成其身受重伤。日前,本市静海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被害人还提出给付伤残补助的请求,但由于未做伤残鉴定,最终被法院驳回。
2008年12月,妇女林某与丈夫武某离婚,孩子给了武某。今年1月底的一天,武某带着孩子在超市购物时,发现林某与其男友崔某在一起购物,遂心生恨意。暴怒之下,武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朝崔某连捅数刀。行凶后,武某被超市职工制服。经诊断,崔某损伤程度为重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为目的,持刀杀害崔某,造成崔某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未遂。武某给崔某造成的损失,应依法予以赔偿。因崔某未做伤残鉴定,不能确定其是否构成残疾,故其请求赔偿伤残补助的主张,不予支持。(张家民 高君贤 董印庄 刘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