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1月20日,《武清黄庄“生态房”调查》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也得到了天津武清区政府和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的高度重视。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报的报道促进了黄庄“生态房”——清荃农庄内超标建筑的拆除工作。截至目前,清荃农庄92个大棚内的超标建筑已经拆除完毕。
《武清黄庄“生态房”调查》后续
现场直击
“阳光温室”风光不再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再次来到位于武清区黄庄街104国道旁的清荃农庄,这里已没有上次热火朝天的建设场面,一排排错落有致的超标看护房已全部被拆除。记者在现场看到,之前在每个大棚旁的阳光温室内建成的两房、一厨、一卫,如今拆得只剩下一个小房间,建筑垃圾已全部运走。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执法人员指着拆除后的超标建筑说:“每个大棚旁边只允许保留一个小于16平方米的小看护房,其余必须全部拆除。”
武清区国土资源分局相关负责人透露,今年,北京市对以农业设施为名变相进行房地产开发,把本来处于附属设施的看护房建成别墅、建宾馆、休闲度假村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打击,截至12月4日已清查出35个“大棚房”建设点,查处违法建筑2695栋,涉嫌破坏耕地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本市也出现了类似问题,快报关注的黄庄街清荃农庄生态房,正是武清区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点督办整改的项目。”
按照《天津市设施农业用地暂行办法》规定,依附于大温室的简易看护房和农机仓储房用地不得超过16平方米;农业生产用地占设施农业用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85%;附属设施建设用地占设施农业用地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3%。清荃农庄依附于大棚的看护房显然已超过了规定标准。上述负责人表示,经过各方耐心细致的工作,清荃农庄92个大棚看护房超标部分已全部被拆除。
读报帮助
武清区黄庄街道办事处辖区内的清荃农场,位于黄庄街东洲大桥南侧104国道东西两侧,占地1500余亩,其中耕地99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亿元。今年1月9日和1月13日,武清区发展计划委员会分别作出《关于准予天津农鑫国泰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蔬菜大棚项目备案的决定》《关于准予天津农鑫国泰种植专业合作社新建花卉大棚项目备案的决定》。该项目于今年5月开建,建设单位为天津市农鑫国泰种植专业合作社,本报进行调查时已开工建设大棚92个,104国道东侧41个,西侧51个,每个大棚占地667平方米,带一个配房(占地135平方米),配房内地面固化建成房屋占地50余平方米。(记者 刘连松 李卫民 摄影记者 齐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