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自今年1月20日施行的1.6升以下乘用车汽车购置税减按5%征收的政策已近尾声,市国税局发布的消息称,1到11月本市国税部门已对135745辆1.6升以下乘用车免征车购税达3.94亿元。预期明年1月1日实施的1.6升以下汽车车购税减按7.25%征收的新政策,仍然会对汽车销售产生良性拉动。
权威发布:汽车销量增16.61%
据市国税局统计,今年1月至11月,全市征税汽车销量达224678辆,比去年同期增长16.61%;共征收汽车购置税17.25亿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62%。其中,1.6升以下的乘用车销量为135745辆,占总销量的6成。
市国税局货物与劳务税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国家少征了车辆购置税,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也拉动了国内汽车产业升温。前11个月22.4万多辆的汽车销售数字也刷新了本市历史最高纪录。
2010年汽车购置税优惠仍然施行,但减征幅度由减按5%调整为7.25%。“这个幅度虽然有所调整,但是减征幅度也是很可观的。明年本市汽车销量仍会呈增长态势,但增幅可能会减缓,不会像今年这么高。”该负责人表示。
业内人士:年末扎堆未必划算
近日记者走访了几家汽车销售店发现,为了抢搭政策“末班车”看车购车的人较11月份明显增多,不少小排量汽车出现了脱销的情况。
搭着政策末班车购车真的省钱吗?记者走访汽车市场的业内人士了解到,如此买车如同买白菜,扎堆抢购看上去省了两三千元的汽车购置税,但相比一辆车的车价来说却未必划算。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汽车的售后等附加服务,尽量避免先交订金延迟提车的情况。同时,10万元以下的小型轿车预计明年四五月份有望出现较大幅度的降价。也就是说,等等再买也许比扎堆抢购更划算。
要搭5%“末班车”
须年底前取得发票
我国车辆购置税政策将在明年进行调整,由于涉及车购税政策的衔接问题,记者走访了本市国税部门,为年底购车的消费者提个醒。
问:市民如果在12月31日前缴纳购车订金,是否可以享受减按5%购置税政策?
市国税部门:今年实施的汽车购置税政策有效期截止到12月31日结束。倘若在12月31日前没有缴纳全款并收到发票,即使您已挑好车型,因为没有现车而缴纳了部分订金,也不能享受购置税减按5%的政策,得按明年1月1日实施的新汽车购置税政策缴纳。
问:如果在12月31日前已缴纳汽车全款但没能上牌照,该缴纳多少汽车购置税?
市国税部门解释说,如果在12月31日前已缴纳全款并取得汽车购置发票,而没来得及缴纳车购税的,可在明年1月1日以后再去缴纳。这种情况应按2009年的汽车购置税政策,即减按5%来计算。以一辆10万元汽车为例,应缴购置税为5000元。市国税部门提醒消费者注意购车发票上的日期。如发票开具日期为2010年1月1日,则应执行新的车购税政策,即减按7.25%计算。
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延续 年末天津车市降温
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消息,今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乘用车购置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将在2010年延续执行。这则消息给不少计划年内买车的天津消费者们吃了一颗定心丸,也让持续高温的年底车市有所降温。【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