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周某在校外一家培训学校做兼职讲师,在去外地讲课返回时遭遇车祸死亡。为了讨个说法,周某的父母将他做兼职的海天培训学校起诉到法院索赔。昨天记者从一中院获悉,法院终审判决该校支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51万元。 今年24岁的周某生前是人民大学新闻学院的研究生。去年9月初,海天培训学校在网上发布了招聘兼职讲师的广告,周某看到广告前去应聘,通过层层考试后被录用,约定报酬为每小时200元。同年10月,周某到唐山海天学校去讲课,在返回北京的路上,乘坐的轿车与重型挂车追尾发生交通事故,周某和同车的另一名老师以及唐山海天学校的执行校长均抢救无效死亡。
周某的父母认为,儿子与海天培训学校存在雇佣关系,而且是在从事雇主安排的活动时死亡,因此向该校索赔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93万元。
法院调查发现,一般培训学校与分校之间都是培训学校安排、指派老师到分校讲课,且周某的讲课费标准是海天培训学校确定的,也由其支付,善后事宜也是由海天的相关人员出面处理的。因此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王秋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