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拐卖儿童罪犯重刑率高于60%
所有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都将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追究较重刑事责任
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11月26日上午,两个拐卖儿童犯罪团伙的主犯苏宾得、胡明华分别在邯郸、邢台被执行死刑。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朱良酷随即发表答记者问,强调严厉打击拐卖儿童犯罪,同日,最高人民法院也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
朱良酷还向媒体特别解读了刑法规定:所有以出卖为目的,参与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都将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追究较重刑事责任。
这两起案件都是团伙犯罪,在全国有很大影响。除两名死刑犯外,同案的其他24名被告人也都被处以重刑,其中包括3名死缓和几名无期徒刑。两个团伙均以盗抢儿童出卖获利。
省法院高度重视这两起跨省流窜作案的团伙犯罪案件,特别选择精兵强将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详细审核每一起犯罪事实的证据,仅胡明华案就多次从四川公安和法院调取相关材料,在案件的程序和证据上都严格把关,从重从快进行了判处,省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后,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两人的死刑。
朱良酷特别强调,拐卖儿童犯罪是“严打”的重点,此类犯罪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身心健康,致使许多家庭骨肉分离、家破人亡,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社会问题,直接影响社会稳定。他强调,凡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不论拐卖人数多少,是否获利,均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追究刑事责任。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以及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构成犯罪的,也要依法惩处。
两名罪犯被执行死刑后,最高人民法院也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法院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有关情况,据了解,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判决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子的重刑率均在60%以上。
·最高法院:拐卖儿童罪犯重刑率高于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