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三男子冒充警察,专门“查抄”旧手机回收摊点的手机。日前,蓟县法院一审分别以招摇撞骗罪判处三人有期徒刑。
家住蓟县的赵某、胡某、于某三人伙同李某(在逃)事先预谋,于5月14日中午12时许来到蓟县邮局东侧胡同,以回收旧手机违法需要处罚为由,冒充警察骗走孙某回收的旧手机三部(价值3890元)。后孙某报案才得知,三人系假冒警察。在公安机关抓捕下,三人很快被查获归案,并将赃物折款发还原主。
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胡某、于某法制观念淡薄,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警察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侵犯了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应予从重处罚。但由于胡某作案时未成年,应从轻处罚。故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一年,判处胡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判处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周苏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