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四个高中男生为充义气,给哥们儿站脚助威,不问青红皂白就参与到一场报复斗殴中,造成一名同龄人外伤性耳膜穿孔的轻伤后果。日前,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提供援助,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免予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获得法院支持,四少年得以重返学校读书。
今年4月一天中午放学,在本市某高中校门附近,学生小强突然被数名跟自己差不多大的小伙子围住了,对方出言不逊,与小强发生争执,进而厮打起来,寡不敌众的小强遭到围攻,期间突然感到左耳剧烈疼痛,头昏脑胀瘫倒在地。见此情景,对方几个孩子也都吓住了,遂四散逃窜。后经诊断,小强左耳为外伤性鼓膜穿孔,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
警方调查获悉,大龙(另案处理)与同学小强因琐事发生矛盾,为报复泄愤,大龙指使好友石头(另案处理)帮忙揍小强一顿出气,石头又指使好友柱子(另案处理)帮助纠集“打手”。当天,柱子伙同数名少年对被害人小强实施殴打。案发后,其中参与斗殴的四名十六七岁的少年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后被取保候审。
据了解,庭审中四少年对指控事实和罪名没有异议,事实上他们至今也不了解大龙和小强之间究竟什么矛盾,而且隔着石头和柱子两层关系,交情也不算太深,当天纯粹是莽撞冲动地去帮忙,抱住玩耍胡闹的心态,莫名其妙地跟着去打架,到现场后又不禁耍横斗狠,没考虑会对小强造成严重的伤害,更没想到会受到法律制裁,为了所谓的“哥们儿义气”付出巨大代价,事后才意识到“不值得”,觉得非常后悔。
北辰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孩子们辩护,指出四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已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及家长的谅解;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作案时均未成年且系在校学生;经过这次教训,孩子们均表现出深刻悔悟,希望重返课堂、完成学业,家庭和学校均能为其提供监管和教育条件。综上,请求法院对四人免予刑事处罚。
日前,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名被告人为帮助他人报复泄愤、积极参与多人斗殴,导致一人轻伤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符合法律规定,予以采纳。一审判决,四被告人均免予刑事处罚。(冯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