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本市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11月16日上午,市政府第3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由市工商局起草的《关于实施商标战略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天津市商标发展三年规划》和《天津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等文件,对本市今后实施商标战略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作出了统一部署。
据了解,本市实施商标战略的目标是,到2012年,本市要跨入全国商标先进省市行列;到2016年,全市50%以上的区县要达到商标示范区县要求;到2020年,要把本市建设成为国家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全市要形成市、区、县区域相衔接及大、中、小企业相结合的商标战略实施梯队,涌现出一大批商标战略示范企业,全市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
今后,政府职能部门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设立商标管理部门,帮助企业建立商标价值评估、商标信息检索、商标市场调查、商标对外合作等管理制度,提高企业自我维权、防范风险和应对商标纠纷的能力,并引导、支持企业采取商标权投资入股、质押融资、转让、许可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商标价值的转化、利用和提升。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积极引导他们将天津特色农副产品注册为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促进具有天津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本市有关部门还将不断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努力在全市营造开放有序的商标保护环境。
据悉,为确保商标战略的顺利实施,本市将建立由市政府牵头,市经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工商局等26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天津市推进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委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协调解决本市在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我市商标战略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重大政策性问题。全市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还要结合本单位情况,设立相应的组织协调和办事机构,把工作责任分解到人,并将三年规划完成情况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目标考核体系。(记者王绍芳 通讯员吴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