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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 今年开始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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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10-10 16:06:30 |
概要: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本市开始实行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补贴的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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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读者王女士:我儿子是残疾人,今年30岁,想做点小生意,不知本市在残疾人自主创业方面有什么政策?
“有事您言语”专栏记者: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市残联出台了《关于对残疾人自主创业给予补贴的实施办法》,从今年起,本市开始实行对自主创业残疾人给予补贴的政策,鼓励残疾人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对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残疾人,新创办企业的,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给予2500元创业补贴。不享受“低保”和“特困救助”待遇的残疾人,新创办企业的,给予4000元创业补贴;新创办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经济组织的,给予1500元创业补贴。
自主创业残疾人须持规定的申报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镇)残联领取并填写《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审批表》,经街(镇)劳动保障中心核实签章,由街(镇)残联初审合格的报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区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对自主创业残疾人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市残疾人劳动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审批。审核审批合格的,给予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记者姜艳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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