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窃贼入室盗窃惊醒女主人,情急之下咬伤女主人手臂,使盗窃罪行转变成入室抢劫。昨悉,硚口区法院以抢劫罪对唐某判刑10年半,并处罚金1万元。
唐某系应城来汉务工人员。去年8月29日凌晨3时许,唐某伙同章某(在逃)窜至硚口区永庆街二楼居民凌某家中,盗得710元现金后溜走。见钱来得这么容易,10多分钟后,唐某再次潜入凌家,却将凌某惊醒。唐某慌忙逃至一楼,被凌某及其丈夫张某追上。
为脱身,唐某对着凌某的左上臂咬了一口,又将张某的嘴唇打肿。邻居闻讯赶来相助,凌某夫妇将唐某抓获,扭送公安机关。
法院认为,唐某为抗拒抓捕而当场实施暴力,其行为转化构成抢劫罪,且属入室抢劫,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办案人员介绍,盗窃罪的起点金额在1000元以上,唐某若仅盗窃710元,只能处以劳教。而他抗拒抓捕实施暴力,则转变成入室抢劫。入室抢劫的起点刑期在10年以上。 (记者 余皓 通讯员 豪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