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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管部门从重从快处罚酒驾违法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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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www.022china.com 时间: 2009-09-21 16:38:46 |
概要:从交管局获悉,交管局就进一步加大醉驾和逾期不接受处理等严重交通违法处罚力度作出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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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从交管局获悉,交管局就进一步加大醉驾和逾期不接受处理等严重交通违法处罚力度明确规定:一是酒驾处暂扣驾驶证3个月并处罚款500元,醉驾处行政拘留15日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800元,醉驾营运机动车处行政拘留15日和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2000元,一年内因醉驾处罚两次以上吊销驾驶证并在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驾驶证暂扣期间驾车处罚款1800元并处行政拘留15日,驾驶证暂扣期间酒驾处行政拘留15日并罚款,驾驶证暂扣期间醉驾合并处行政拘留20日并罚款;二是依法吊销逾期不接受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人驾驶证,即交通违法行为人15日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处理的,将在媒体予以公告依法吊销驾驶证;三是公告后当事人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制作询问笔录,问询当事人交通违法被发现纠正、驾驶证被扣留经过及15日内未到队接受处理的理由,当事人如有患严重疾病住院、出国、被限制人身自由等正当理由,需在3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交管部门核实并提出意见,对有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交管部门对当事人原交通违法作出处罚决定,当事人无正当理由且3日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未提出听证或交管部门认为理由不成立,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告知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权利。(通讯员杨毅 王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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