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8月15日公安部在全国实施集中整治酒驾交通违法专项行动一个月以来,天津交管部门共查获酒驾违法者1628人次,由于把专项整治行动变为常态整治并打破常规增加检查点位和检查时段,大批饮酒后选择午后时段或偏僻路段驾车行驶、企图躲避检查的驾驶人“落网”,没发生一起酒驾引发的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交管局了解到,此次集中整治酒驾行动期间,天津保持区域查酒天天有、集中整治周周打的严管态势,同时,检查点位由原常设的150处增至300处,并由市区主干道延向市区支路、国道、省道及城乡接合部主要路口延伸,检查时段也由夜查改为中午、晚间、午夜、凌晨不同时段持续查,从而使心存侥幸的酒驾违法者无法逃避检查。
截至9月14日的1个月时间里,天津交管部门查获酒驾违法者1628人次,其中醉驾者21人,无证酒驾者11人,全都依法按处罚上限给予了暂扣驾驶证、罚款、行政拘留等处罚,全市酒驾交通违法呈下降趋势,整治酒驾期间没发生一起酒驾引发的一般程序处理交通事故。
据天津市公安局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天津查获的酒驾交通违法有两个明显特点:一是查获的酒驾违法者有30%以上是在交警日常检查时查获,这些酒驾违法者抱有避开集中查酒行动的侥幸心理,饮酒后改为中午时段或14时至16时驾车上路。二是有近400人次酒驾违法者是在车辆少、交通流不集中的居民区附近道路及道路通行条件有限的偏僻道路查获的,这是因为酒驾者在餐饮娱乐等场所饮酒后,为逃避检查便选择偏僻小道或支路驾车绕行。(刘元旭、杨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