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昨日获悉,为支持台资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特制定10条政策措施,支持台资企业、台湾学者在津发展。
据悉,本市将协调各商业银行向台资企业增加贷款,支持贷款担保机构为台资企业贷款提供担保。设立1000万元台资企业贷款补助资金。支持台资企业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支持台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享受本市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支持经批准的台资企业参股本市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机构,或在本市设立机构。鼓励台资设立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保理公司和经营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鼓励本市机构出资入股。支持台资企业发展环保、节能、降耗、减排、低碳和循环经济、高新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享受本市的各项优惠政策。支持在市和区县的经济功能区和产业区内兴建台湾产业园区,鼓励台湾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参与开发建设和管理。
此外,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等来津发展,享受本市吸引境外人才的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津从事律师、医师、会计师和建筑师等职业。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政策,鼓励台湾同胞在本市购房。为台资企业和台湾同胞兴业、置产、就学、生活和往来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记者 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