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因为在自己的QQ空间大量传播淫秽信息,胶州的范某成为山东青岛首个因此被刑拘的人。据了解,自4月份开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09亮剑”专项行动以来,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案件2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0余名。
今年5月份,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侦查员从网上搜索到一个QQ空间,里面包含大量色情图片、视频等淫秽内容。该空间也没有设置密码,任何人都可以进入。根据侦查,网警在胶州市将该空间的主人、28岁的范某抓获。根据审问,嫌疑人范某称自己在空间粘贴色情图片和视频,不以牟利为目的,纯属个人爱好。范某辩称,他所传播的空间内容并不是自己制作的,只是从一些网站上浏览时,发现自己喜欢的内容就转载到空间去,他认为这并不构成犯罪。
网警支队副支队长徐伟强介绍,网络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犯罪,俗称“网络贩黄”、“网络黄毒”等,是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犯罪类型。根据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在互联网上刊登各种淫秽信息都属于违法,达到一定的数量就可以构成犯罪。范某的空间虽然属于自己所有,但是他对空间有管理义务,在空间内传播淫秽信息到一定的数量已经构成犯罪。范某成为青岛市第一个因为在自己QQ空间传播淫秽信息被刑拘的人。在随后的专项行动中,另有三人因为在QQ空间传播该类信息被刑拘。网警提醒网民,QQ空间以及博客等虽然是个人空间,但在互联网上可以被随意浏览、转载,因此网民应该行使好管理自己空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自觉抵制各类网络淫秽色情信息。
据介绍,今年4月以来为期4个月的打击网络淫秽色情“09亮剑”专项行动中,青岛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案件20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50余名,扣押涉案服务器和计算机50余台,捣毁境内外特大型色情网站3个。案件涉及网络淫秽色情表演、QQ空间传播淫秽色情、建设境外网站传播淫秽色情牟利等形式。(记者 刘爽 通讯员 王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