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滨海高新讯 今年以来,秦皇岛市海港区连续发生多起恶犬伤人事件,引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强烈不满,为了进一步规范养犬秩序,秦皇岛市公安局海港分局于昨日下发《关于集中整治违规养犬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
今年9月1日起,警方将在海港区范围内对违规养犬行为进行集中治理。《通告》要求,凡在市区饲养的犬只必须进行狂犬病免疫并到海港公安分局养犬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办证。未经批准或未进行狂犬病免疫的一律不得饲养,如果饲养的一律视为野犬进行捕杀,并收取犬主200元捕杀费。城市居民区严禁饲养体高超过35厘米的大型犬和烈性犬,现已饲养的要于9月10日前自行处理,9月11日以后,海港公安分局将集中组织民警进行拉网式清查,对发现的大型犬一律捕杀,并收取犬主200元捕杀费用。城市区内允许单位饲养的大型犬和烈性犬一律不得出户,允许饲养的小型观赏犬出户时间为21时至次日6时,但必须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 (记者 刘国成)